2022-06-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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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十三五”期间,西藏投入生态保护建设资金202.3亿元,重点开展了造林绿化、退化湿地保护修复、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、天然林保护、草原生态修复综合治理、防沙治沙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、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工程项目,全力优化动植物和人类的共同家园。
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体系,
生态保护监管持续强化。
截至2020年,西藏全区共建立自然保护地81处,占全区国土面积的35.94%。西藏自治区现有各类自然保护地中,自然保护区47处,国家级森林公园9处,国家级湿地公园22处,地质公园3处。2006年率先在全国开展野生动物肇事补偿试点,2015年开展野生动物肇事补偿商业保险试点工作,截止目前,累计兑现野生动物肇事补偿惠民资金9.6亿元。
大力实施生态建设工程,
自然生态系统保持稳定。
“十三五”期间,西藏全区投入生态保护建设资金202.30亿元,是“十二五”时期的2.09倍,重点开展造林绿化、退化湿地保护修复、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、天然林保护、草原生态修复综合治理、防沙治沙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、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工程项目。深入实施《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》,截至目前累计投入127.2亿元。持续开展国土绿化行动,消除“无树村”“无树户”。配合推动极高海拔生态搬迁,日喀则、山南市和阿里地区积极护绿植绿,建成南木林段和雅江山南段、隆子河谷、狮泉河镇等一批绿色生态长廊。开展荒漠生态保护,2016-2020年累计完成封禁管护不具备治理条件的沙化土地28376公顷。
根据全国第九次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结果,西藏全区林地面积1798.19万公顷,森林面积为1490.99万公顷,森林蓄积量22.83亿立方米,森林覆盖率12.14%。与全国第八次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结果相比,全区森林面积净增19万公顷,森林蓄积净增2047万立方米,森林覆盖率提高了0.16个百分点,森林面积和蓄积再次实现“双增”。
根据自治区第二次全国国土调查结果,全区天然草原面积13.34亿亩,可利用草原面积11.29亿亩,截至2020年底,全区草原植被综合盖度为47.14%。全区草原得到全面有效保护,草原质量不断改善。根据全国湿地资源第二次调查结果,全区现有各类湿地总面积为652.90万公顷,占全区国土面积的5.3%,占全国湿地面积的12.18%,居全国第2位,共有河流湿地、湖泊湿地、沼泽湿地和人工湿地等4类17型,是我国湿地类型齐全,数量最为丰富的省区之一。与全国第一次湿地资源调查结果相比,全区湿地资源增加52.42万公顷,增加8%,湿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。
生物物种数量不断增加,
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。
西藏独特的环境地域单元孕育了独特的生物群落,集中分布了许多特有的珍稀野生动植物。西藏已记录的野生植物9600多种,西藏特有植物1075种,各类珍稀濒危保护野生植物383种。其中国家重点保护珍稀植物38种,自治区重点保护野生植物40种,列入《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》附录214种。野生脊椎动物1072种。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有219种,其中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67种,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152种。
随着西藏近年来野生动物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大,西藏野生动物保护成效也逐渐显现,绝大多数保护物种种群数量恢复性增长明显。
藏野驴由原来的5万只左右增加至现在的约9万只,黑颈鹤由原来的1000至3000只上升到1万余只,野牦牛增加至现在的1万头左右,野生动植物生境、栖息地等基本保持原生自然状态。
动植物与人类的“进”“退”转换,让西藏生物物种数量不断增加,昔日“动植物王国”的繁荣景象正在逐渐重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