科普管理优秀奖每届授予数10项。
一等奖2项,奖金1万元;
二等奖3项,奖金6千元;
三等奖5项,奖金3千元。
第二十条 科普管理优秀奖主要授予长期在本市科技、教育、文化、生态环境、绿化市容、医药卫生等相关领域的机关、团体、科普基地和企事业单位中从事科技传播创新工作,在推动和组织基层科技创新传播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,并在科普管理工作岗位上累计工作2年(含2年)以上;热爱科普事业,具备“献身、创新、求实、协作”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;具有较强的管理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;业务素质好,贡献突出,同时具有典型性、代表性科普项目成果的个人。